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篮球场横穿遭撞,老人赔偿与否法院有定论
在重庆市万州区的一起篮球场意外事件中,一位83岁的老人在横穿篮球比赛场地时被撞伤,随后将涉事的中学生及其家长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。近日,万州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。让我们一起回顾这起案件的经过。
2025年夏天,牟女士老人在小区内散步时,发现篮球场另一端有矿泉水瓶,为图方便,她决定穿过正在进行的篮球比赛场地。然而,在背身接球的15岁中学生小瞿并未注意到牟女士的出现,导致两人发生碰撞,牟女士受伤。事发后,牟女士及其子女要求小瞿及其家长承担医疗费用,但遭到拒绝。随后,牟女士的家属也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索赔,但同样未获同意。
牟女士认为,小瞿作为比赛参与者,应预见到非比赛人员可能进入球场,而物业管理公司也应负责篮球场的安全管理。然而,法院审理后认为,小瞿在合理的时间和场地中进行篮球运动,不应对其正常的体育动作设置过高的注意义务。同时,牟女士明知篮球运动可能存在风险,却仍选择横穿球场,应视为自甘冒险。因此,法院判定两被告均不承担侵权责任。
专家表示,本案判决遵循了“过错与责任相一致”的民事法律原则,保护了正当体育锻炼行为的合理边界,体现了我国司法审判中“法不强人所难”的理念。同时,专家也指出,侵权人若有故意或重大过失,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